9月27日,中央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組長、國資委黨委委員江金權一行赴中國電建調研企業落實“兩個責任”、構建“不能腐”體制機制情況。
調研期間,江金權同志聽取中國電建董事長晏志勇、黨委書記馬宗林、總經理孫洪水等關于企業總體情況和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匯報,聽取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陳永錄和部分下屬單位紀委書記落實監督責任、構建“不能腐”體制機制的匯報。
江金權同志在座談中指出,中國電建黨委、紀委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得到加強,結合企業實際積極探索推進廉潔風險防控、構建“不能腐”的體制機制,形成了管理決策體系、制度規范體系、監督保障體系、考核評價體系、責任追究體系“五大制度體系”和知責、定責、履責、督責、問責“五責”工作機制等有益經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江金權同志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思想、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落實王岐山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楊曉渡同志的工作要求,重點就構建“不能腐”的體制機制談了認識和體會。江金權同志指出,構建“不能腐”的體制機制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是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必然要求,是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是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總目標的重要內容。構建“不能腐”的體制機制,必須嚴格遵循黨章黨規黨紀,在提高制度建設的科學化水平上下功夫,重點是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基礎是要分析把握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廉潔風險規律,關鍵是要充分運用好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要落實好“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把對黨員干部的嚴格管理和熱情關心結合起來;要按照“全不全”、“行不行”、“力不力”、“新不新”、“順不順”的要求,進一步梳理完善制度,增強制度的執行力,維護制度的嚴肅性,讓制度真正“帶電”、管用。
駐國資委紀檢組副組長李正義、羅景一等同志陪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