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
同志們:
剛才,王進敏同志傳達了5月19日王岐山同志在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專題研討班的重要講話及會議精神,蔣亮平、王昭翮、宋大偉三位同志作了發言。下面,按照中央紀委的精神和國資委黨委的要求,我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深化“三轉”的重要意義
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講話,深入分析了新形勢下深化“三轉”的重要意義,深刻闡述了“三轉”的實質與內涵,對結合實際如何抓好“三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紀檢監察機關深化“三轉”指明了方向。張毅同志強調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構要結合實際,聚焦中心任務,深化“三轉”工作。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一)“三轉”是依據黨章賦予紀委職責作出的重大部署。王岐山同志強調,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黨章對紀委的職責規定得很明確,各級紀委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同時,“三轉”也是紀檢監察合署辦公的需要。我們要通過深化“三轉”,不折不扣完成黨章規定的任務,全面履行好紀律檢查和監察兩項職能。
(二)“三轉”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紀檢監察機關創新體制機制、履行監督職責的新要求。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對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新要求,進一步明確了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充分肯定了中央紀委“三轉”取得的成效,王岐山同志對紀檢監察機關“三轉”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要深刻把握新形勢下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是什么、工作如何布局、力量如何擺布等問題,改革反腐敗體制機制,提高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治理能力,履行好監督職責。
(三)“三轉”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使然。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四大考驗”、“四大危險”,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任務艱巨繁重。當前,中央企業腐敗案件頻發,大案要案時有發生。我們要充分認清反腐敗形勢和任務,從關乎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的大背景來看待深化“三轉”的重要意義,聚焦中心任務,切實把監督執紀問責扛起來,扎實推進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提供保障。
二、緊緊圍繞監督執紀問責深化“三轉”
中央紀委領導同志格外重視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三轉”工作。今年3月21日和5月6日,王岐山同志對加強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指示,反復強調“紀委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等問題,趙洪祝和陳文清、楊曉渡等領導同志分別作出批示。張毅同志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傳達貫徹王岐山同志重要講話精神視頻會等會議上多次提出明確要求。按照中央紀委的部署和國資委黨委的要求,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認真推進“三轉”工作。目前,國資委紀委已將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從37個減少到11個,增設了一個紀檢監察室;按照國資委黨委的部署,113家中央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五一”前全部落實了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工作與中央紀委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近期,我們組織中央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述職,并約談了31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從了解的情況看,有的思想認識還不統一,對“三轉”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有的落實還不到位,仍然存在聚焦主業不足的問題;有的對“三轉”后的履職方式探索不夠,不能很好地適應工作需要。我們要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要求,深刻領會“三轉”的實質和內涵,切實往監督執紀問責上轉。
(一)要切實轉職能。要根據黨章和黨內法規要求,明確職責定位,緊緊圍繞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履行監督職責。一是要加大退出議事協調機構力度,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要定期分析企業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時向黨委(黨組)匯報、提出建議。二是要加快調整內設機構,通過內部挖潛、盤活存量,把更多的力量調配到主業上來。各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的情況差異較大,內設機構調整工作要充分論證,統籌考慮,積極穩妥地推進。三是要繼續落實好“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四是要根據職能、機構、職務等的調整情況,對反腐倡廉相關制度進行修訂,將紀委的監督責任具體化,實現轉職能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二)要切實轉方式。要全面履行紀律檢查和監察兩項職責,攥緊拳頭、突出主業、強化監督,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一是要改進監督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在對有關職能部門正確履職的監督上,變“一線參與”為“監督推動”。二是要注重問題導向,針對反腐倡廉建設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監督檢查,緊盯不放,做到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真解決。三是要改進案件查辦工作,堅持快查快辦,集中力量查清主要違紀事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認真梳理問題線索,明確條件和標準,明確審批程序。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四是要突出倒查追責,建立健全簽字背書、約談、述職等制度,把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落實情況與領導人員的薪酬管理、選拔任用等掛鉤,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企業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實現壓力逐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
(三)要切實轉作風。正人先正己。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紀檢監察干部要以高標準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一是要堅守責任擔當。對黨忠誠是對紀檢監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紀委的工作容易得罪人,但只要接受職務,就意味著責任擔當,就要增強黨的觀念、強化黨性意識,時刻牢記責任所系、使命所在,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二是要帶頭糾正“四風”,形成嚴、細、深、實的工作作風,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三是要強化監督管理,紀檢監察干部既要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要自覺接受監督。要加強紀檢監察隊伍的能力素質和作風建設,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防止出現“燈下黑”的問題。
三、著力抓好各項重點任務的落實
現在已經是5月下旬了,全年的任務還很重。我們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績,又要看到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堅定信心、抓緊落實好各項工作。
一是加快推動中央企業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國資委將開展向中央企業派駐紀檢組試點工作,改革企業紀律檢查領導體制,強化對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按照中央紀委的部署,國資委紀委正在抓好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也在部分中央企業組織試點,各中央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向國資委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情況。同時,要結合企業實際,積極推動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把三中全會決定的第36條落到實處。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要加強監督檢查,把經常性監督檢查和有針對性的抽查結合起來,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盯,在防止反彈上下功夫。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和“四風”方面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要把檢查與治理相結合,督促相關部門抓好職務消費、業務招待費等與八項規定相關的費用管理。
三是嚴明組織紀律。要嚴格落實請示報告等制度,對黨員執行紀律的情況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對違反黨紀的問題及時糾正、制止,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
四是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要嚴肅查處國資國企改革中發生在企業改制重組、產權交易、投資決策、物資采購、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重點查處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舉一反三,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
五是加強對領導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教育。要認真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強化對領導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要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突出發現問題,強化震懾作用。要針對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效能監察,加強對用權行為的監督,督促企業規范管理。要深入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業教育,做好反腐倡廉網絡輿情的引導和應對工作。
同志們,深化“三轉”是職責所在、形勢所需。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王岐山同志重要講話精神,在中央紀委和國資委黨委的領導下,勇于擔當、主動作為,不斷深化“三轉”工作,以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成效,為完成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推動中央企業做強做優、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