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對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指示。3月26日下午,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張毅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向黨委委員、副秘書長、機關廳局負責同志傳達王岐山同志指示精神。
會議認真學習王岐山同志指示精神,并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會議認為,王岐山同志的指示精神非常重要,對做好國資委、中央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意義,充分體現了中央領導同志對國資委和中央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高度重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關心愛護,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張毅同志指出,要按照王岐山同志的指示精神,堅決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講話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形勢的判斷和任務的部署上來。抓好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必須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要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不動搖;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必須與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
張毅同志要求,要真正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國資委黨委要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我首先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班子其他成員都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在抓好分管業務工作的同時,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紀委要加快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大議事協調機構取消或退出力度,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
張毅同志強調,要毫不含糊地落實中央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確保聚焦主業、專司紀檢監察。要研究制定加強中央企業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的意見,積極探索向中央企業派駐紀檢組的試點工作,切實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會議決定在3月28日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傳達學習王岐山同志關于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提出貫徹落實的要求。